近日,麟游法院巧妙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顺利执结1起小标的案件,执行到位案款27070元。
“法官,我的案子还没到履行期限,可是最近我联系不上两个被告,他们在某矿业公司有一笔工程款马上就要给付了,能不能想想办法呀……”
9月下旬,麟游法院执行事务中心接待了一位“心急如焚”的当事人赵某,称其所办的某修理厂与孟某、某工贸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主持调解,达成了限期履行的协议,可是眼看到本月31号的履行期限将至,2名被告不仅未履行给付义务,更是玩起“失踪”,他带着自己多方打听到的财产线索,向该院执行局进行“求救”。
“虽然赵某提供的财产线索比较模糊,对所述要结算的工程款项目名称、金额、付款期限等重要信息都没有表述清楚,但是我们仍然有义务去核实……”经过该院执行局分析研判,执行团队赴赵某所提供的案外第三人某矿业公司进行沟通,在查明相关情况后,及时依法作出执行前保全措施,对该笔债权进行“锁定”,倒逼“催促”履行,最终,案件在立案后得以高效执结。(来源:麟游县人民法院)
责编:赵国阳
编辑:牛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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