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联合渭城区人民法院在渭柳湿地公园开展“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在现场设置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全国生态日”相关知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高了群众对生态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的法律认识,增强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活动中,工作人员结合宣传手册,为群众宣讲日常生活中节能减排的有效措施,普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详细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向广大群众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引导群众树立关心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建低碳美好家园的环保意识。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份、环保袋等礼品10多份,参与群众80多人。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公众的环保意识,激发了社会公众的环保热情,现场市民群众和志愿者们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为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渭城贡献力量。
责编:朱刚
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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