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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老城街道:知难而上不推诿,众人拾柴火焰高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4-08-230

在汉滨区老城街道大北街社区,有一个无家可归的十一岁的男孩小朱,父亲入狱,母亲改嫁,一直疼爱、照料他的奶奶又于2023年因病去世了,一切本该美好的年纪,于小朱而言是愕然,也是苦难。

孩子举目无亲,无依无靠。这一切,让社区领导和工作人员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孩子的生活、安危也一直牵动着社区、辖区司法所、民政办、汉滨区人民法院和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等众位干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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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孤苦伶仃、无家可归的小朱有家可归,社区通过多方打听,终于与朱某的母亲丁某取得联系,并做工作让朱某与母亲慢慢建立感情,共同生活。然而“冰冻三处,非一日之寒,虽然母子有一段时间的相处,但因长时间的隔离,感情生疏,矛盾不断,导致小朱频繁离家出走,加之母亲重组后的家庭也不接纳小朱,最终,朱某又被母亲交还到大北街社区党委书记王宗梅的手中。

大北街社区书记王宗梅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一边耐心的安慰小朱,一边及时将小朱的情况上报民政办、司法所及辖区派出所和他的相关亲属,并根据小朱的实际情况 ,将其暂时送往安康市儿童福利院。同时,社区积极联系老城司法所为小朱办理了法律援助,由社区法律顾问韩妮君律师(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主任)亲自接手案件,全程参与到小朱监护权变更的案件办理。起诉书到了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受理法官党琰君手中,党法官本着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宗旨,耐心与小朱、其母亲丁某、社区等多方沟通。在此期间,司法所牵头组织街道民政办、区法院、区检察院未检办、东城派出所邦彦律所事务所等单位相关同志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朱某的监护权变更。最终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区法院依法撤销了小朱父母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大北街社区为小朱的新的监护人。

经过社区、司法所、律所、法院、检察院的共同努力和爱心接力,小朱终于有了一个踏踏实实的“大家庭”,大北街社区也向汉滨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受理法官党琰君、陕西邦彦律师事务所送去旌旗和感谢信,感谢他们对小朱监护权变更案件的付出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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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大北街社区将筹划依法履行对小朱的监护和保护职责,为小朱争取更多社会资源,竭尽所能地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安全、有爱的生长环境。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宣传教育,优化成长环境,坚持把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作为未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来源:汉滨老城  王雪  张智华)



责编:朱    刚

编辑:李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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