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石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方隆菊主持召开石泉县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大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成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及服务对象参加会议。
会上,四名被评议的员额法官依次作履职情况报告,重点围绕政治思想状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述职,认真查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与会人员对四名员额法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同时指出四人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蒋晓安就贯彻落实此次动员会精神和配合做好履职评议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全体法官干警要正确对待评议结果,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从讲政治、讲法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增强接受履职评议的自觉性,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做到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评议组前期经过调研走访、社会调查、案件评查、庭审观摩等方式对我院员额法官各项工作进行了一次体检,全体干警要秉着积极、主动、负责的态度,做好评议各项工作,给予评议对象客观公正的评价。接受评议的四名评议对象更要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如实报告工作,以评议促进工作,并把评议过程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司法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三是总结提高、统筹推进。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县人大工作部署,把评议整改贯穿于审判执行中心工作中,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院庭长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依法妥善快速审理各类案件,实现“努力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方隆菊对做好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的监督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员额法官进行履职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探索监督机制,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既是人大对法院工作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又是推动法院依法履职,完善机制,改进作风,高效廉洁,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的一项重要举措,尤其对促进法院业务能力提升,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二要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措施,是履职评议工作能否收到实效的关键。在这次履职评议中,评议组成员和代表们以及服务对象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和善意的批评意见,被评议对象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主动认领,正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限时整改,不推诿不拖拉,切实加以认真解决,做到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回音,做到及时回复,补齐短板,早见成效。三要促进工作提质增效。评议是手段,促进工作才是目的。每名员额法官都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承担着大量的工作。被评议人员要通过这次评议,以评促干,以评提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评出干劲,评出信心,评出活力。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现场发放了测评表,对四名被评议员额法官进行了民主测评。(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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