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人社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建引领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创新实施“三共”机制“搭桥”,“六种”模式“解纷”多元化解新机制,着力推进劳动纠纷就地化解,真正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社区、一般劳动纠纷不出镇、重大劳动纠纷不出县,全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
创新实施“三共”机制“搭桥”。一是搭建“护薪桥”,实现共享联动。通过建立“仲裁+监察”一站式服务窗口和高效便捷速裁工作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联合处置案件,推动根治欠薪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搭建“协同桥”,实现共建互补。通过石泉县人社局牵头,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法院等部门积极配合,各镇、村(社区)履行属地责任,健全信息资源共享和多元化调处机制,做到劳动人事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通气、早处置、早化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三是搭建“同心桥”,实现共融互调。石泉县人社局通过与县法院加强“总对总”诉调对接联络,在法院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工作站,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日常管理制度,搭建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对案件办理等情况进行互相通报,加强信息比对和稳控对接。
推行“六种”调解模式,建立多元化解新机制。坚持“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元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创新建立劳动纠纷“基层或企业调解组织先行调解、能委托基层调解的实行委托调解、立案审批前组织案外调解、仲裁庭审前调解、仲裁庭审时先调后裁和送达裁决书前征求双方最后意见实施最后一次调解”的“六调解”模式,结合“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常态化开展“流动仲裁”到社区、到企业,重点运用“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等案外调解方式,依托县、镇、(村)社区、企业四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多元联动调处机制,切实做好“调后”回访工作,确保调解工作成效,维护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下一步,石泉县人社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在深化诉源治理进程中创新“枫桥经验”,继续坚持和创新多元化解机制。通过部门协同,资源共享,信息比对,“调”“裁”“审”有机衔接,多措并举,砥砺前行,力求解纷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走出一条具有“石泉特色”的、可复制、可借鉴的调解工作之路。(胡雅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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