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都法院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64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有效提升了群体性纠纷的处理效率。
张某等64名原告作为购房者与被告咸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22年7月23日前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逾期未交付则每日按照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合同签订后,被告迟迟未能如约履行房屋交付义务,直至2023年3月,逾期250余天后,才陆续交付房产,张某等64名原告遂诉至秦都法院,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收到案件后,民三庭庭长杨国强和法官助理樊璐、书记员耿煜婷共同梳理案卷材料,发现该批案件事实、诉讼请求基本一致,于是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取得联系,了解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与意愿,讲明利害关系,组织诉前调解。承办法官根据各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细节,提出调解方案,在双方的几经修改下,最终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64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不仅充分保护了购房者合法利益,也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秦都法院将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努力以更简的程序、更低的成本、更和谐的方式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耿煜婷)
责编:朱刚
编辑:李飞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卓越陕西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电话:17749134140 电子邮箱:16077564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