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畅通法院与人民陪审员沟通渠道。6月26日上午,潼关县第二届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选举大会在潼关法院召开。会议由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冯永龙主持。县司法局副局长马丽丽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选举办法、自主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经与会人民陪审员投票和计票汇总,当场宣布投票结果。选出臧红燕为主任、刘学理为副主任、王佩为秘书长。同时,表决通过了《潼关县第二届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马副局长对第二届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及当选的三位同志表示祝贺,她指出,首先,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履职、勇担使命,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参审案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其次,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各位当选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应积极承担责任,自觉做好法院与人民陪审员之间的沟通衔接,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及时反馈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不断提升陪审水平和效果。最后,希望全体人民陪审员在自主管理委员会的带领下,共同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再上新台阶。
与会人民陪审员一致表示,人民陪审员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将在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委员会带领下,严守审判纪律,恪守司法廉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真履职、履好职。(潼关县人民法院 李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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