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寿县人民法院仪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高效化解了矛盾,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王某雇佣原告贺某从事劳务工作,但直至完工被告始终未向原告结算全部劳务费,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王某始终以双方未进行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仪井法庭书记员杜朝辉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拨通了被告的电话,电话中被告承认拖欠工资的事实,但对原告所述的工时不予认可,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各执一词。为查明案件事实,杜朝辉立即组织原、被告双方到仪井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经查阅卷宗材料、核对账目、听取双方的意见后,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沟通调解,被告同意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原告相应的劳务费,原告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被告适当的宽限,一场争执不下的纠纷,在人民法庭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起劳务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基层人民法庭在解决民间纠纷方面的智慧和能力,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永寿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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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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