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国庆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9月25日,彬州市司法局新民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国庆节前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彬州市司法局矫正股干事杨亚兰进行了会前点名,矫正股股长姚彬刚领学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案例,新民司法所干警播放社区矫正教育片《心中有戒》,并对国庆节期间日常监管工作提出了二点要求,一是国庆期间要加强自我约束,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辖区,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随身携带手机,禁止关机和人机分离,开通呼叫转移,每天按时在社区矫正微信群和钉钉群发送实时定位,并报平安;二是不进行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不赌博、不酗酒,不打架斗殴,遵守交通规则,不酒驾、不醉驾,不参加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活动。强调国庆期间社区矫正的监管力度不放松,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遵纪守法,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
彬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辛静要求:一是强化身份意识,端正矫正态度。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要正确转变观念,树立在矫意识,充分珍惜在高墙外的“自由之身”,思想上不能放松,时刻牢记自己的特殊身份,诚恳认罪、悔罪、服罪,增强改造信心、激发改造动力、筑牢思想防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相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管,认真遵守社区矫正报到、外出、汇报、学习、公益活动等纪律,将遵纪守法入脑入心见行动。二是接受教育管理,重塑人生价值。希望矫正对象能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沟通,把刑期当学期,通过每月的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彻底消除行为恶习,塑造全新自己,为重返社会打牢坚实根基。三是规范自身行为,预防重新犯罪。司法所要切实加强监管,实时监控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及时汇总、分析活动轨迹信息,做到“行知动向,动知轨迹”。严格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汇报、季走访”,认真执行“两个八小时”工作制度。希望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守住行为红线,算清违法成本,杜绝重新犯罪。
会后,辛静副局长同司法所干部与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和走访,了解他们近期生活状况和思想动向,并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国庆节承诺书》。
通过此次国庆节前集中教育学习,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承诺书》的签订是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再一次警醒,强调国庆期间遵纪守法的重要性,确保他们遵纪守法,不偏离法治轨道,让国庆期间的教育监管得以落实。(罗蔚霞 毛钾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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