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凤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纠纷案件,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后,凤县法院处理的首例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案件。
在本案中,被继承人吴某留下了若干遗产,由于参与继承的人数较多,遗产具体数额尚未查明,其继承人之间因遗产管理权产生了争议。鉴于继承人之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申请人遂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指定一位遗产管理人以解决分歧,并保证遗产能够得到合法合理的管理。
经审理,凤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合遗产的实际情况,并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愿,最终作出了指定遗产管理人的裁决。指定遗产管理人不仅有助于遗产的妥善保管,也为后续在继承人之间公平合理分配遗产打下了基础,对于保障所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凤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和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各项新规定,致力于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张钊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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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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