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张某某与志丹某单位的交叉执行案件已成功执行完毕!这一成果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在解决复杂案件时的决心与能力。
该案件可追溯到多年前。2013年9月15日张某某借用他人资质与志丹某单位签订了供水工程合同,合同对施工任务、责任工期、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2013年底,双方确认该工程总价585300元,后又于2020年10月26日做了工程结算审查定案表,审定造价为544050.35元。但志丹某单位一直未支付张某某工程款,2022年11月8日该案首次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然而,由于被执行人当时的特殊情况、利息计算标准及财产状况等因素,案件仅执行到位部分款项便陷入了中止状态。
两年过去,当张某某抱着一丝希望再次来到法院咨询恢复执行事宜时,困难依然摆在面前。申请材料中关键信息的缺失以及被执行人现状的不明,让案件执行仿佛陷入了迷雾。
由于该案件属于复杂案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法律规定,2024年5月份,经志丹法院报请,延安中院指令,该案由甘泉法院执行,甘泉法院于2024年5月23日立案执行。
据悉,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和诸多细节问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面临了诸多的困难和挑战。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长亲自带队,积极应对,迅速启动了交叉执行程序。通过与志丹某单位的紧密协作、深入调查和细致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执行方案。经过长达三小时的协商沟通,最终双方就利息偿还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被执行人志丹某单位支付了剩余全部案款200752.15元,至此本案成功执行完毕。
交叉执行是人民法院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杜绝消极执行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甘泉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扎实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在多起案件中,执行干警们齐心协力、灵活应对,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如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延安市宝塔区某单位,案件交叉执行后,执行法官采取与法人座谈、冻结单位账户等方式,促使案件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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