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寿法院仪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妥善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之间的纠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2023年5月,胡某将其房屋修建工程承揽给曹某施工,双方签订了《农村自建房施工协议书》,2023年8月曹某施工完毕后,胡某支付了部分建房款后,剩余款项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一直未支付,双方因此形成纠纷,曹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带领办案团队前往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双方争议焦点。调解中,曹某对胡某拖欠工程款不满,胡某对房屋瑕疵问题有抵触情绪。法官从诉讼风险、法律规定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导,告知胡某进行房屋鉴定耗时耗力,费用较高,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同意协商解决问题。
法官提醒:
农村自建房具有特殊性,一般都是请当地有经验的建房师傅修建,不会发包给专业建房的工程公司。为了减少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建设方要尽量选择自己熟悉、口碑好、经验丰富的施工人来施工。在施工期间,要有必要的监督。施工方在工程施工中,要注意留存证据,对双方协商进行变更的项目、施工方案等要签署洽商变更单,以免产生争议和纠纷。
责编:朱刚
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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