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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法院:法庭搬进被告家 温情化解离婚案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4-12-060

12月6日上午,潼关法院综合审判团队前往秦东镇某村的当事人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离婚纠纷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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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于2008年办理结婚登记,并育有一子,也曾共同经营一个温馨幸福的家庭。近些年,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破裂。2024年,原告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刘某某离婚。了解到被告刘某某因脑溢血后遗症导致身体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当即决定把法庭搬到被告家中,就地审理,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

庭审过程中,被告刘某某因身体原因,无法明确表达自身想法,张小牛法官当即决定休庭,向原、被告家人详细询问情况,了解原、被告的真实想法。随后,审判法官向原告释法明理,耐心劝解,最终原告张某某同意撤回起诉,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再进行考虑。

潼关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为人民群众勾画出法治社会的最美“枫”景。(任天齐)


责编:方瑞哲

编辑:问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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