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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建民街道:出台 “十个一律”压实信访矛盾化解提升质效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4-12-240

今年以来,汉滨区建民街道始终围绕“攻坚化解一批疑难信访案件,调研解决一批群众诉求问题,教育转化一批上访老户,排查调处一批矛盾纠纷,帮扶救助一批困难群众,汇集吸纳一批社情民意”的目标,出台“十个一律”制度要求,紧扣重点、强化责任,用心用情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对潜在性和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化解,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在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中,该办利用“一站式”矛调中心,全面梳理近年来的重点信访问题,根据反映事项分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农业、人社纠纷、拆迁安置、新农村建设、涉法涉诉、民政救助等15类,成立信访化解专班,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街道信访办、司法、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任组员,严格落实包保责任;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其他领导积极参与“一岗双责”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化解的责任夯实,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摸排、调处、化解的领导工作格局,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立足于“事要解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和包联的村(社区)、部门和分管行业的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负责。提出了党政领导一律参与信访接待。实行领导干部信访接访和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每位党工委委员必须在建民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负责接访群众,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登记、受理、办理,要及时果断做好问题化解和交办。如遇有特殊情况适时调整,及时补齐,防止空岗缺位。凡是没有履行请假手续导致没有正常接访的,一律按照每次0.5分缺勤进行扣除,纳入“三亮三评三运用”绩效考核机制。接访安排一律实行对外公示。接访前,由网格中心负责提前通知相关领导,做好时间安排及时接访,并做好考勤,每天将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分管工作、接访时间、接访地点一律在“一站式”矛盾中心公示牌上公示。一律接访落实“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访、谁包案、谁处置、谁化解”的原则,落实“首接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首访下访制”,以“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切实将群众问题化解在基层,实现“控增、减存、防变”目标。凡是因工作作风粗暴而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引发非正常到市级以上访的或群体性上访的,将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启动问责机制,并在“三亮三评三运用”绩效考核中,每件按1-2分予以扣除。矛盾化解一律实行联动处置。对当场不能解决的信访事项,由平安法治办依据接访领导签批意见,将信访事项向各部门或村(社区)等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交办,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协调、抓化解、抓跟进,全力推动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就地化解。凡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初核、跟踪、化解矛盾纠纷的,导致出现信访件没有及时进行回复而被中省市区进行通报的,承办事项的牵头领导、部门责任人和参与干部,将一律按照每件0.5至2分不等进行扣分,对于态度不积极、敷衍了事、推诿甩锅的由纪工委进行严肃问责。对中省市区交办的案件一律第一时间办结。中、省、市、区各部门所转办的信访案件,所反映的信访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部门配合,第一时间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并提供相应佐证资料上报,凡未能第一时间进行协调化解,导致被中、省、市、区通报或督办的一律按1-2分进行扣除。信访事项一律实行销号管理。平安法治办负责将各领导接待事项建立台账,跟进处理结果,定期汇总分析,化解一项销号一项。对于长期未化解的信访事项,平安法治办进行跟踪督办,对于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信访事项,列为重点进行处理。关联部门一律实行定期研判。由平安法治办牵头负责,组织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单位和重点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事代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每月25日对重点信访问题进行研判,制定措施,化解问题,推进工作。重大信访和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处置。凡到市、区进行上访的,由各包联领导、部门第一时间接访、处置,未按时间规定接访,导致被市、区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按市、区通报和“三亮三评三运用”绩效考核给予扣分。信息资料上报一律纳入绩效考核。由平安法治办负责,通知各领导、各部门和承办责任人,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矛盾纠纷化解材料、信访案件核查报告和提供各类印证资料。凡没有及时化解矛盾或没有按时上报信访案件核查报告的,每件将按照0.5-2分进行扣分,每月由平安法治办负责汇总并在全办进行通报。工作失职一律实行责任追究问责。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在职履责、失职追责”总要求,凡领导接访事项,因工作推进不力、思想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出现到省、市、区上访,进京上访的,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对相关领导进行约谈,对相关失职的干部落实追究问责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同时作为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综治信访鉴定的重要依据,以此推动领导接访下访包案责任制落实。(陈善刚)


责编:李文芳

编辑:李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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