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 法治建设 >

镇巴:增殖放流助力生态修复,让“破坏者”变“修复者”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4-12-260

近日,非法捕捞水产品涉案当事人冯某某在镇巴县公安局碾子派出所、碾子镇农综站工作人员陪同下,到碾子镇纳溪河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现场放流经检疫合格的1500余尾鱼苗。

图片1

据悉,2024年5月27日,辖区村民冯某某在碾子镇纳溪河支流木王河禁渔期间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当场抓获。为实现“生态修复+教育惩戒”的双重效果,遵循“谁破坏,谁修复”理念,促使案件当事人采取增殖放流方式进行替代性生态修复,实现打击违法行为与修复生态共赢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镇巴县公安局将持续健全以“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水生生物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积极践行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用法治力量护航生态文明建设。(彭江)


责编:肖磊

编辑:王丹



生成海报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卓越陕西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卓越陕西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电话:17749134140 电子邮箱:1607756458@qq.com

Copyright © 2024 陕西求真务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4042476号 XML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