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调解成功一起追偿权纠纷,银龄务工者在家人的关心支持下当场履行赔偿款,终于在新年来临之际卸下积攒两年多的烦恼。
2022年2月,原告汉中某建材公司安排被告李某运输水泥管,被告李某运到项目现场后安排收货方雇员刘某协助卸水泥管,刘某因李某操作不当而受伤。2023年6月,南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由汉中某建材公司赔偿刘某28万余元。汉中某建材公司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1月,经南郑法院强制执行,汉中某建材公司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后原告汉中某建材公司以被告李某过错应承担替代责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给付23万余元。
庭审时查明,被告李某在事发当天安排卸货时明知不符合操作流程,对刘某受伤具有重大过失,现原告汉中某建材公司有权向被告李某追偿。然而,原告因业务扩张需要新增运输装卸人员,对被告李某在选任、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方面均有过错。被告李某的儿子和儿媳深知父亲两年来所承受的心理负担,愿意尽力拿钱促成一次性赔付。原告在己方责任已定的前提下,念及被告李某年满66岁且家人参与处理的态度,同意一次性和解。
最终,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达成协议,扣除原告未予支付的劳务费用、加油费用,被告李某按协议现场履行3.5万元。原告律师说“这是我们最好的新年礼物”。(张平、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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