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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法院:柔性执行化干戈 用心调解续乡情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02-200

2025年2月17日,南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引发的邻里矛盾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持“以人为本、柔性执行”的理念,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化解邻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生动范例。 

案件背景:意外伤害引发纠纷 

申请执行人聂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系同村村民,两家原本关系融洽。2022年3月11日,孙某某在拆除旧房时邀请聂某某协助剔砖作业。然而,聂某某在经过孙某某家门前时,因施工挖掘机震动导致墙体砖块飞溅,不幸被砸中左腿,造成九级伤残。经南郑法院一审判决,孙某某需赔偿聂某某各项损失共计232759元。孙某某提起上诉后,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孙某某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聂某某遂向南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难点:双方困境交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通过实地走访、与审判法官和村委会座谈,执行法官了解到,聂某某家庭经济困难,系村内低保户;而孙某某已年过六旬,家中无固定收入,且因修房负债累累。若采取强制措施,不仅难以实现执行目的,还可能激化矛盾。为此,南郑法院决定以“柔性执行”方式推动案件妥善化解。 

柔性执行:用心感化促和解 

考虑到双方年龄较大且聂某某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走访,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一方面,向孙某某阐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引导聂某某体谅孙某某的经济困境,理解事故的意外性质。 

在一次聂某某到孙某某家中主张权益时,双方发生争执。执行法官闻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耐心调解至深夜。通过真情感化,双方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愿意协商解决。孙某某表示愿意筹款履行义务,哪怕砸锅卖铁也要解决问题;聂某某也主动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赔偿零头,给予孙某某筹款时间。 

 圆满执结:案结事了人和 

2025年2月16日,孙某某将23万元赔偿款全部打入法院账户,执行法官及时向聂某某付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妥善平衡,执行法官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

 典型意义:彰显司法温度 

本案的成功执结是南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创新执行方式的生动体现。通过柔性执法,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执行人的经济压力,同时修复了受损的邻里关系,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本案也为类似案件的执行提供了有益借鉴,彰显了司法温度与社会关怀。下一步,南郑法院将继续探索柔性执行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 (马宁)


责编;朱刚

编辑: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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