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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法院:多元共治聚合力 司法赋能解纷争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03-120

近日,黄陵县人民法院、阿党镇人民政府、陕西兆隆律师事务所及特邀调解员协同配合,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李某、苗某的儿子在被告黄陵县某公司工作,后因非正常原因不幸死亡,死者亲属与公司经营人之间就赔偿问题产生较大争执,矛盾呈现激化趋势。事发后,阿党镇人民政府迅速开展行动,联合县法院、陕西兆隆律师事务所、特邀调解组织共同派员在县法院立案庭联动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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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由阿党镇组织委员雷宇、特邀调解员刘红生、陕西兆隆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万侠及县法院立案庭庭长杨李静、干警杜小利、王超组成的调解员队伍,在调解过程中,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出发,从“背靠背”调解到“面对面”沟通,在耐心细致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的同时,也向双方详细介绍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并结合具体情况初步计算出赔偿数额,根据双方意向反复磋商赔偿金额及赔偿方式。终于,在四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黄陵县某公司向二原告赔偿各项费用71.6万元,当场支付51.6万元,余款20万元由被告投保的保险公司依约于协议生效后30日内支付。为了固化调解成果,经双方当事人申请,黄陵县人民法院以司法确认程序向双方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统筹特邀调解员专业调解力量,联合镇人民政府属地协调优势及兆隆律所法律智囊支持,精准锚定争议焦点,释法明理促成和解。调解协议经法院严格审查,依法启动司法确认特别程序,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确保权益兑现“零风险”。通过“调解-确认-履行”全链条闭环解纷,实现矛盾化解效率与司法公信力双提升。 

下一步,黄陵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做实矛盾纠纷前段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供稿:黄陵法院 王超)


责编:王舒心

编辑: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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