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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人民法院:车辆侧翻损坏财产 诉讼遇难获暖心援助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03-310

近日,平利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得到当事人的称赞认可。

案情简介:小刚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半挂车行驶弯道处时,违法超越前方三轮电动车,致使相对方向小亮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采取避让措施不当发生侧翻,造成小帅猪圈、厕所等财产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小刚和小亮在本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中负同等责任。小帅于是将小刚、小亮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翻阅案卷,详细了解了案情,办案经验让他很快发现小帅起诉的被告身份信息有误,且有遗漏。承办法官当即联系小帅询问情况,了解到小帅学历较低且家庭贫困,无力支付聘请律师费用。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前往交警部门查询案涉当事人信息,并耐心细致向小帅释明各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指引其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由专业人员为其主张权益。随后,法律援助人员帮助小帅申请变更、增加被告,使得案件顺利推进。

案件审理中,各被告对小帅的损失金额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各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质证,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帅的损失进行评定,最终确定了小帅的损失。案件审理后,承办法官依法判决由小刚、小亮投保的保险公司分别赔偿小帅损失的50%,至此,该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面对当事人的感谢,承办法官感慨道:“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在司法实践中,平利县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又注重人性化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度与温度。(通讯员:胡开明 康鑫)


责编:王美丽

编辑: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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