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效,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3月31日,白河县西营司法所组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我要上讲台,争做好公民”活动。
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后因认罪伏法、积极改造表现好,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为假释实施社区矫正。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走上讲台进行演讲,他结合自身实际,声泪俱下的以《敬畏法律,感恩社会》为主题,认真详实的讲述了自己犯罪的原因,在监狱中的学习、工作、生活及劳动改造情况,对所犯罪行的认识,以自己亲历监狱生活的实际,告诫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要感恩法律的宽容,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自由!同时表态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从严要求自己,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公民。演讲结束后,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我们一定会感恩法律对我们的宽容,严格遵法守法,积极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本次活动,使得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更加端正社区矫正态度,增强了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有效促进了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白河县西营司法所将不断丰富活动开展形式,引导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走上讲台,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效果,真正将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成为遵法守法的公民。(文中姓氏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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