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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规范涉企执法 实施正面清单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5-04-170

为进一步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求,转变监管理念,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积极落实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统一监管标准与差异化监管措施相结合

始终坚持以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为主,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物联网监控系统,或利用无人机、走航车等“无感式”执法设备进行非现场监管。对重点排污单位和其他企业,根据行业特点采取不同的非现场监管方式。这种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既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减轻了企业负担。

严格规范执法与精准帮扶相结合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事业单位,三原分局并非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而是要求各中队每年对辖区企业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督促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执法人员根据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梳理企业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点,提出针对性、精准化指导意见,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主动建立与正面清单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每月通过微信群主动和群内17家企业了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和困难,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发展难题,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坚定企业发展信心。

加强监管执法与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相结合

三原分局执法同志始终秉持刚柔相济的执法原则,对企业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彰显执法力度的同时,压紧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对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生态环境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免予或从轻处罚,让企业既能意识到环境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又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无事不扰,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咨询帮扶指导和最新政策解读等服务,推动企业自觉遵法守法。

三原分局将继续深化正面清单制度实施,规范涉企执法,优化执法服务,探索更多创新举措,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联动,推动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为三原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董小惠)


责编:李建国

编辑:王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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