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的阳光下,每一份判决都承载着公平正义,而执行工作则是这份正义落地的有力保障。近日,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神木市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两次不辞辛劳的奔波,成功促使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2013年,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神木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孙某赔偿65774元。但判决生效后,多年来刘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面对刘某的逃避行为,孙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们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对刘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2024年1月份,在得到线索刘某在榆林市横山区时,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然而,第一次前往刘某在横山的住所进行拘传时,却扑了个空,刘某早已人去楼空。面对这一状况,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他们深知,每一起执行案件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全力以赴,绝不放弃。
于是,执行干警们再次梳理案件线索,终于,在经过多日的努力后,一条关于刘某可能藏匿地点的线索浮出水面。得知这一消息后,执行干警们不顾连日来的疲惫,立即驱车百公里,再次踏上了横山区拘传刘某的路上。
这一次,执行干警们终于找到了刘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法院干警,起初刘某还试图抵赖,于是决定将其拘传至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在拘传的路上,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刘某的心理防线逐渐瓦解。最终,在拘传的路上,刘某主动表示愿意还款,并当场与申请人孙某达成了还款协议。
此次执行行动的成功,不仅彰显了执行干警们勇于担当、敢于攻坚的顽强作风,更体现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今后,神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诚信社会、维护公平正义贡献力量。(杨峰 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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