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赔偿款我们已经履行完毕了,请法院尽快解除对我们公司账户的冻结吧!”近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下,主动将17万余元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这起历时一年多、历经两审的劳动争议案件,在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起于2024年,王某受雇于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神木市的一处建筑工地负责为工人做饭。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工地的平静——王某在厨房门口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需要进行左侧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
意外发生后,尽管公司法人垫付了前期检查费用,但后续数十万元的手术费、康复费、误工损失等,依然像一块巨石压在王某心头。在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神木市法院一审判决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8万余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最终确定赔偿金额为173895.69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却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王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陕西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一场与时间赛跑的“网络查控战”悄然打响。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及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内有足额资金,执行干警果断出击,依法对其账户进行了冻结。
这一强制措施迅速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应。仅仅几天,一直“隐身”的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主动现身,联系了执行干警。电话里,他的语气已没有了当初的拖延和侥幸:“法官,我们公司的账户被冻结了,现在工程款转不进来,工人工资也发不了,这影响太大了!我们愿意履行,马上就把钱打给申请人。”
在确认款项已全部打入王某的账户后,执行干警依法解除了对该账户的冻结措施。至此,这笔17万余元的赔偿款,跨越了近一年的时间,终于全额交到了受伤的申请人手中。
“真的太感谢法院了,没想到这笔钱这么快就能全部拿到,压在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拿到赔偿款的王某激动地说。
这起案件的顺利执结,是神木市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执行过程中,法院一方面果断采取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坚决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与执行力;另一方面,始终注重释法说理、积极沟通,为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预留空间、创造条件。通过“刚柔并济”的方式,最终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讯员 刘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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