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在第33个国际家庭日和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合阳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走进天合园小学家长会,为家长和师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普法宣传。

活动中,法官向家长们发放了“四令一书”宣传册,对家长们在家庭教育过程中的遇到的法律困惑和疑难问题进行了分析与解答,重点介绍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适用情形、法律效力及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从法律的角度提醒家长——家庭教育指导令不是“走过场”,而是具有司法强制性的约束手段,是法律的“红线”。对部分父母存在的“教育仅是学校责任”的错误认知,法官也进行了纠正,强调父母作为家庭教育的实施主体,既要悉心养育子女,也要重视品德教育和亲子陪伴,要坚持科学管教,做好言传身教,学校、家庭、社会要紧密合作、同向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既是家风传承,更是家长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家长要在教育中注重平衡工作与家庭陪伴,用耐心沟通代替粗暴管教,摒弃唯分数论教育,推动家校携手共同育人。
此次宣讲强化了家长依法带娃的理念,助力家长完成从“自然父母”到“尽责守法父母”的转变,为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了模范案例和优秀范本,是人民法院推动家事审判改革、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建立完善“司法审判+社会支持”协同保护格局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合阳法院将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延伸司法职能、转变家事司法理念,以更优司法服务和更实便民举措守护万千家庭和睦,以法治涵养优良家风,以家风汇聚文明和谐新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靳 璐)
来源:合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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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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