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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入乡村 暖心调解绘“枫”景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4-12-020

在临时借用的村委会会议室内,法官在简易布置好现场后,随即拉开了巡回法庭的序幕……

为积极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11月27日,石泉法院后柳法庭利用巡回法庭顺利化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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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被告驾驶电动自行车与某甲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经交管部门认定被告应当负全责,保险公司向某甲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后向被告追偿,但多次联系被告无果,遂诉至法院。

巡回审判

受理案件后,由于一直联系不上被告,承办法官来到被告所在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得知被告不是故意拖延履行责任,被告已年过七旬,家中贫困,属于脱贫户,早年在外务工时髋骨受伤,现在仅靠公益性岗位维持经济收入,家庭成员又患有残疾,保险公司索要的赔偿金对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鉴于被告的情况,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展开了积极的调解工作。被告表示自己应该向保险公司支付该笔赔偿金,但经济压力大希望原告能做一些让步,承办法官带领原告到被告家中查看情况,了解到被告确实情况困苦,愿意做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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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巡回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原本赔偿金的基础上为被告减少20%的金额,被告需要在明年年底之前分两期偿还。这起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的困难处境,为被告履行法定责任增添了机会。

普法宣传

法官在庭审结束后,为在场旁听的村民开展了普法宣讲、现场答疑,提醒群众要在平时驾车行驶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另外还要注意防范电信诈骗、集资诈骗等,遇到矛盾纠纷要积极寻求当地村委会的帮助,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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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巡回法庭审理,既减少了当事人的司法诉累,也为旁听群众送上一堂零距离的普法示范课,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易洁)


责编:王瑞鑫

编辑:李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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