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20时许,勉县公安天荡路派出所接李女士报警称,18时许,自己将停放在马路边,车辆未上锁便去找朋友玩耍,到20时许准备接小孩放学,结果发现电动车不见了。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停车附近没有监控,走访群众也无人知晓,由于下着小雨民警将李女士和小孩安全护送回家后,详细询问了李女士电动车的特征,迅速展开调查工作,通过到现场附近走访摸排,1小时后,民警在一小区楼梯口找到了李女士丢失的电动车。经了解,一老人见电动车停放在马路边且未上锁,为避免丢失,造成财物损失,便将电动车推回小区暂存。民警将找回的电动车交还给了李女士,李女士对民警迅速找回丢失的电动车的行为表示了赞扬并通过12345工单表达了感谢。
“民有所呼,警有所应”。勉县公安始终将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把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心事”,用一次次解民忧的实际行动,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潘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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