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南郑区法院黄官法庭巧用诉前保全和督促程序,在一天内成功化解两起欠款纠纷。
家住南郑区黄官镇河坝村的章某长期在汉中市汉台区从事水果零售业务。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章某从汉台区某水果批发市场张某某、邓某某处赊欠水果,金额总计达19万余元。眼看快两年过去,章某不但没有丝毫还款意愿,反而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玩起了躲猫猫,心急如焚的张某某、邓某某如梦初醒,跑来向黄官法庭寻求帮助。
黄官法庭郭超庭长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对张某某、邓某某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经审查,二人与章某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到情况紧急,为防止章某转移、隐匿财产,郭庭长及时引导张某某、邓某某根据掌握的财产线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及时对章某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冻结。
诉前财产保全完成后,“潜水”许久的章某主动显身,和法庭取得了联系。电话那头,章某陈述了自己因经营不善导致四处欠账的窘境,也表达了会想办法尽快给张某某、邓某某还款的意愿。黄官法庭当即通知申请人张某某、邓某某及被申请人章某到庭,在确认案涉的欠款事实、欠款金额准确无误后,法庭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启动了督促程序,依法向被申请人章某发出了支付令两份。收到支付令的章某对于两起欠款事实没有异议,并表示会在支付令规定的十五日内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至此,两起纠纷一次得以解决。
诉前保全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而督促程序中的支付令具备程序简便、快速高效、收费低廉等特点,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商事纠纷的好办法。今年以来,黄官法庭立足实际,严格遵照法律程序,在案件处理中遵循当简则简、简案快办的原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解决纠纷“快、准、狠”的需求,截止目前共发出支付令28份,生效履行率达80%以上,有效地提升了案件办理质效,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李桥、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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