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在执行罗某与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平利县人民法院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据悉,2021年8月一天,成某驾驶货车与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载乘罗某)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和罗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成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陈某和罗某无责,罗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后双方因医疗费用等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罗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成某未按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29万余元赔偿款,罗某遂向平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既未按执行通知书责令的时间履行义务,也未主动报告财产,还躲避执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7月16日,接申请执行人关于成某下落的线索举报,平利法院执行局立即出警,通过走访调查最终找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义务,遂对其宣布拘留决定。
责编:张红军
编辑:李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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