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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刚柔并济惩规避 善意执行护双赢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6-07-150

近日,白河法院妥善处置一起企业私自转移资产、逃避劳务债务执行案件,以司法拘留刚性惩戒震慑规避执行行为,同步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协调处置涉案建材,既足额兑现劳动者拖欠多年的劳务报酬,又帮助企业盘活资产化解债务,实现护民生、优营商双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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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某公司拖欠黎某劳务工资,经法院调解确认,该公司需支付黎某欠款约8万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该企业始终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履行,黎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6年7月,白河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黎某电话,黎某称某公司正在将公司内部财产进行拆除转移,疑似偷偷转移资产逃避还款义务。接到线索后,法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确认该公司存在私自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的嫌疑。次日,办案法官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佐某,查实企业擅自转移变卖财产的事实。经合议庭评议,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故意妨碍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拘留期间,白河法院同步查封该公司已拆除的全部建材,并多次与佐某释法明理。佐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后果,主动提出配合法院、债权人协商变卖建材清偿欠款。

办案法官立足兼顾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经营发展,居中组织双方协商资产处置方案,双方共同对接建材收购方,顺利完成全部涉案建材变卖流程。变卖所得款项当日转入法院专用案款账户,并及时发放给黎某。至此,长达数年的欠薪纠纷圆满化解,企业一次性结清全部劳务债务,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

法官提醒

欠债推诿、私自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绝非可行之道。被执行人擅自处置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涉案财物,相关责任人将被处以罚款、司法拘留;转移财产数额较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确实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切勿心存侥幸对抗执行,应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积极与债权人沟通,通过分期支付、资产折价处置、以物抵债等执行和解渠道依法化解债务,避免因失信行为承担额外法律惩戒,影响企业经营、个人征信。


作者:张玉龙

责编:王红梅

编辑:梅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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