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来源:卓越陕西网|发布时间:2024-08-160
陕 西 省 乾 县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执 行 公 告
王某某与董亚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陕0424民初31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该案中,被执行人董亚成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信息
董亚成,男,出生于1984年3月27日,汉族,陕西省永寿县人,住永寿县永太乡咀头村1组。公民身份证号码:61042619840327****。执行依据:(2021)陕0424民初3161号民事判决书。凡向乾县人民法院举报董亚成住址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申请人自愿奖励人民币3000元。举报董亚成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20%奖励给举报人。法院在举报财产处置完毕后三十日内,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奖励。联系电话:029-35530636,18691058429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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