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为进一步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从源头减少物业纠纷,南郑法院大河坎法庭法官助理易虹秀应邀参加南郑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业务培训交流会。
会上,易虹秀首先从业主概念、业委会成立、业委会成员任职资格等内容引入,使各位业委会成员明确权利来源及行使界限;接着,易虹秀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发生在身边的生动案例,就业委会召集业主大会、执行大会决议,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职责进行培训,并着重强调业委会执行的决议来源应符合投票比例、如改变共有部分用途、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等,同时对业委会违法行为如何有效救济进行讲解;最后,易虹秀希望业委会继续做好业主和物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共同创建温馨和谐的人居关系。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此次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业委会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业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努力让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孙彩萍、易虹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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